在深圳开具留学学位证明,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果可能,使用电子版)。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需要,提供毕业院校的相关申请表格和审批表。
留学期间所在学校的证明信、成绩单或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回国后在中国大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毕业院校
访问学校官方网站,查找学位证明服务的链接或直接联系学校的学籍管理科或教务处。
网上申请(如适用)
访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留学人员资格认定业务申报系统。
注册个人信息(如果尚未注册),或登录已有账号。
选择“业务申请”或“业务办理”,然后选择“留学人员资格审定”。
填写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根据系统提示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提交申请
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毕业院校进行审核。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办理时限通常为提交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
领取证明
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出具学位证明。
如有需要,也可以亲自到深圳市印刷厂人事管理处领取,或根据系统提示邮寄到家。
请注意,学位证明与原始的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准备材料和提交申请时,请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延误。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毕业院校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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