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后,办理派遣函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驻外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出具接收单位接收函。
若为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需提供人社、教育、外事等部门的批件。
网上注册
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进行注册手续。
提交材料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备齐上述材料,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递交申请。
初审
材料提交至当地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
审批
材料通过初审后,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审批。
领取派遣证
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将寄回派遣证,申请人需通知取派遣证。
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携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接收函原件和学历学位认证书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就业落户手续,费用一般为100元,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天即可领取办理结果。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提前了解并确认接收单位是否已经准备好接收函,以免耽误时间。
如果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需提供相应的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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