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家里进人办理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提交材料
本人护照复印件,验看原件;
《资格证》;
国内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单位接收证明;
配偶、子女或父母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明及户口证明,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明;
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提交原所在地户口注销证明;
出国前户口未注销的,提交原所在地户口本及复印件;
身份证照片六张;
填写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回国工作审批表、入户登记表、户口准予迁入情况登记表(户口未注销者)。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提交上述材料并履行相关手续;
公安办证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随迁家属
随迁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及原籍地户口簿;
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的需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和翻译件);
随迁收养子女需提供《收养登记证》。
注意事项
留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沪有房产的,可选择办理家庭户落户;
家庭户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房产证原件、房屋权利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房屋权利人签署同意留学生落户同意入户承诺书等。
建议:
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办证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要求,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
如果随迁家属较多或情况复杂,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免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