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创业资金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留学人员企业需符合特定条件,例如法人代表应为留学人员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个人在该企业所持股权不低于30%。
企业应注册在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资助等级
创业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0名;二等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5名;三等资助3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
曾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免专家评审直接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分别对应获得创业资助一、二、三等资助。
申请材料
留学人员企业需向注册地所属辖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创业资助申请表
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项目可行性报告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包括:
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创业者身份证
创业实体吸纳人员劳动合同
创业者在经营地实景照片等
申报流程
登录相应政府网站进行在线申报,例如广东政务服务网。
提交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并等待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审核通过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一次性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获资助单位需要开立监管账户。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创业资金的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内应有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资产。
推荐单位应为各园区管委会、孵化机构、大学教授或本领域知名人士,并签署明确推荐意见。
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标准征信报告”。
建议:
在申请前,详细阅读并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指南,确保满足所有条件。
提前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
关注政府网站的更新,及时获取最新的申报时间和流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