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服务中心落户北京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学历要求
必须是海外的硕士或以上学历。国内博士在毕业之后出国进行博士后等研究访问,香港和澳门毕业的同学也可以享受这一待遇。
时间要求
留学生在境外的学习时间必须达到360天。在毕业之后回到国内的两年之内,需要提交落户的一些材料。
年龄要求
留学生的年龄必须在45岁周岁以下。
公司要求
公司的注册资金要在50万或50万以上。
企业的注册地在北京市工商总局。注册地在各区工商局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科委所认定的高新企业。
在一些中小公司中会有集体户口。
劳动关系
留学生在出国留学之前必须与原来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回国后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且有在用人单位不低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其他要求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
《单位接收函》签字并盖章后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留学人员的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等)。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系统会自动获取)。
提交申请
留学生在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留学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审核与通知
用人单位需登录中国留学网服务大厅审核留学回国人员的个人申请,并按要求完整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中心。
中心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
注意事项:
不是所有公司都能够立户备案成功,因此选择具备落户资格的公司作为第一份工作至关重要。
留学人员在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单位有落户资格,以及落户资格是否会给。
建议:
在申请落户前,务必详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所有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选择有落户资格的公司入职,可以提高落户成功的几率。
及时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申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