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初中有以下规定: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初中学考”)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9门文化科目(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3门其他科目(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等)。
9个科目中,广州和深圳2个副省级城市试行自主命题,其他科目暂由各市自行组织命题。
体育与健康计分权重不低于总分的8%。
入学政策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实行每年秋季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可以在办学许可证及各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条件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
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且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入学选拔。
学籍管理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纸质和信息化方式,实行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考试科目和时间
初中学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9个科目笔试时间全省统一,其中地理、生物学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其他科目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报名和录取
广州市中考报名条件包括具有广州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往届生等。
报考方式包括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录取要求按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广东省初中的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教育公平和质量。建议家长和学生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规划升学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