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留学的国家资助金额 因目的地国家、留学类型以及资助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资助标准:
硕士研究生
每年资助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
每年资助金额为25000元人民币。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资助金额在20000至25000元人民币之间。
总资助金额
每年约为10万到20万元人民币,包括学习、生活和参加学术活动的费用。
国外生活包干项目
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零用费、教材书籍补助费和交际费等。具体标准由使领馆研究方案,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按月或按季发给本人。
医疗费
可以实报实销或由使领馆组织合作医疗或参加医疗保险。
其他费用
如经使领馆批准组织的留学人员集体活动可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按留学人员国外生活包干费标准的5‰至10‰编列预算。
国际旅费
留学人员的出国机票(或车、船票)和旅途零星外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学习期满,按期回国的机票(或车、船票)由使领馆提供;未经批准,不按期回国或不按使领馆指定路线回国的,其回国旅费或绕道旅费由留学人员自理。
学费和其他费用
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包括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等。
奖学金和资助费
留学人员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一律交由本人支配,用作学习和生活等全部费用。
综上所述,公费留学的资助金额因具体情况而异,但大致在每年10万到20万元人民币之间,具体金额还需根据个人选择的留学项目、目的地国家以及相关政策来确定。建议申请者详细咨询相关使领馆或国家教育委员会,以获取最准确的资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