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就业证已经更名为 《就业创业证》。
办理机构
南京市户籍的劳动者应向户籍所在区、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非南京市户籍的劳动者应向南京市居住地的区、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办理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两寸照片等材料。
非本市户籍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原件等材料。
办理流程
1. 劳动者持相关证件到指定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2. 填写《就业创业证申请表》。
3.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进行相关登记。
4.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会发放《就业创业证》。
作用
就业登记:证明劳动者已经正式就业。
失业登记:证明劳动者已经失业。
享受政策:凭《就业创业证》可以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失业保险待遇等。
注意事项
《就业创业证》是劳动者省内就业求职的终身记录凭证,全国通用。
劳动者在办理《就业创业证》时,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建议劳动者在办理《就业创业证》前,先咨询当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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