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依法享有以下就业的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应受到歧视,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具体休息天数和休假方式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中工作,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保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有权依法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还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如参加工会、集体协商等。
这些权利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劳动者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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