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计划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我评估:
自我评估是就业规划的基础,通过自我评估可以深入了解自身的优势、劣势、兴趣和价值观,从而为职业选择提供重要依据。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24条,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和地方就业主管部门制定就业建议计划的基本依据,从而保证就业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求职规划:
求职规划是求职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自己未来的就业方向或职业生涯所作出的系统的、详细的计划,也可以叫做职业规划。求职规划一般包括思想准备和学识准备。
职业规划:
职业规划是对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进行持续的系统的计划的过程,包括职业定位、目标设定和通道设计三个要素。职业规划也叫“职业生涯规划”。
综合以上几点,就业计划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的自我评估、供需情况、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求职规划以及职业规划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这些依据共同构成了制定就业计划的全面框架,确保就业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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