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定向就业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要求
本科层次的招考通常面向本省考生,中专学历层次的招考则需要报考者具有本地户籍。
对于“优师计划”,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
学业要求
报考者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并且成绩需达到定向师范生招生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思想品德
定向师范生要求考生思想品德良好,热爱教育行业,并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毕业后愿意成为职业教师。
身体健康
考生的体检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不能有传染病。
就业协议
通过定向师范生招生的考生一般会与高校和就业单位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学生必须在指定单位完成政府定向就业年限。如有拒不服从者,需全部退还奖学金,补缴学费、培养费等。协议期满,则允许调动。
履约要求
“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须按协议约定,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其他要求
可能包括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如尊老爱幼、孝顺父母等社会公德。
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招生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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