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鉴证机关是 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事服务机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定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毕业生填写应聘意见(签字)、用人单位填写意见(盖章)。
办理协议书鉴证手续:
毕业生(或签约单位)按规定到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一般是当地人事服务机构或单位上级部门)办理协议书鉴证手续。
寄送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或签约单位)将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寄送到毕业生所在系初审,由系负责就业工作负责人初审签字,然后交学院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登记,列入就业派遣计划。
鉴证后返还:
就业协议书派遣鉴证后分别返还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各一份,学校和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留存一份。
建议: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务必及时到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事服务机构办理鉴证手续,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