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签订就业协议(通常指聘用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聘用合同规定了职工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意在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根本的保障。合同作为双方约定的法律依据,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确立工作关系:
聘用合同确认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对于单位来说,目的在于明确员工的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单位提供一定的管理依据和权益保障。
约束双方责任:
聘用合同已经规定了职工和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维护自身权益甚至追究过错方责任。
保证工作稳定性:
签订合同保护了职工的自身权益,增强职工的工作的稳定性,避免被非法地解雇和不正当地处理。合同也明确了双方的工作期限和终止的条件,对于入职职工来说,是有利于安下心来,稳定就业。
法律依据与合同性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这是法律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的最低要求。很多事业单位为了稳定工作队伍和确保工作连续性,会选择签订更长期限的合同,如5年。
减少人员流动:
事业单位在招聘新人后,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和时间进行培训和岗位适应。如果人员流动过于频繁,不仅会增加培训成本,还会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通过签订5年一签的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员的流动,确保工作队伍的稳定性。
优化人才配置:
5年一签的合同制度有助于事业单位更好地规划人才配置。在合同期限内,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求和员工表现进行岗位调整和优化,确保人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个人职业规划与单位发展:
对于事业单位员工来说,签订5年一签的合同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在合同期限内,他们可以更加专注于工作和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事业单位也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来规划员工的工作期限。
保障法律权益:
签订合同才有法律保障。虽然事业编属于正式编制,单位一般不会轻易解聘。但如果单位领导非要搞你走人,一样可以用各种理由开除你,比如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所以编制并非完全的铁饭碗。而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给了员工法律武器。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员工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权。
工资和社保公积金的保证:
签订合同才有工资、奖金的保证。有的单位为了吸引人才,开出优厚的工资待遇,编内员工一个月能拿上万块。可等人到了手,领导就变卦,说什么体制内不能搞高工资,违反上级规定,把工资降了个八九不离十。员工没辙,因为只有口头承诺,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大家一定记住:单位承诺的待遇,一定要写进劳动合同,这才是真正的“金饭碗”。同时,签订合同才有社保公积金的保证,确保员工在发生工伤等情况下能够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晋升发展空间:
很多事业单位都有严格的职称评定和岗位晋升制度,一般来说,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考核合格,才有资格晋升。新进员工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领导完全可以给你画个圈,限制你的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事业编制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增强工作稳定性,并促进个人和单位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