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武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一系列补助政策,具体包括:
落户和免费住宿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在市内落户,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武汉青年人才之家为有意愿来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6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7天免费住宿。
就业见习补贴
经市人社局授牌的武汉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并按规定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人社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补。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根据证书等级不同,从1000元到1500元不等。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武汉地区2025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满足特定条件(如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的,可获得每人1768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地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场地租金补贴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这些补助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武汉就业和创业,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成功率。建议有意来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详细规定和申请流程,以便顺利享受这些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