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来自贫困家庭的就业学生,毕业当年年底没有工作,登记失业的学生。
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有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
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建议:
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便符合领取就业补助的条件。
贫困家庭学生和 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应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了解如何申请就业补助和创业支持。
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也应熟悉相关政策措施,以便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和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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