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类毕业生均有相应的就业方向和原则。具体如下:
研究生:
可根据本人志愿和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市各类单位就业。
国家重点高校毕业生:
优先在市区就业。
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可在全市范围内择业。
中专毕业生(包括市属中专毕业生):
原则上在生源地择业。
定向生:
原则上在定向地区或行业就业。
委培生:
原则上按合同就业。
机关:
可直接接收毕业研究生,接收本科以下毕业生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事业单位:
要在编制限额和增人计划内接收毕业生。
企业:
可根据需要接收毕业生。
职业院校毕业生: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主要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考试中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补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建议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国家就业方针、政策以及地方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就业方向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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