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于2019年4月8日取消了已实行了16年的暂缓就业政策,并实行了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具体如下: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
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
在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并执行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此外,该政策免去了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环节,使更多毕业生能够有更多时间和机会去就业、择业和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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