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未就业的人员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并进行失业登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累计缴费年限有所不同,最长可领取24个月。
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期满但依旧没有就业,或者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人都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补助标准通常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最长发放6个月。
临时生活补助
对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职业培训补贴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可以获得失业培训补贴。
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
一次性生活补助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向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技能提升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青年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以参加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见习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减轻经济负担。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了解并申领相应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其他相关补助,以缓解失业期间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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