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证是一种重要的证明文件,对于持有者来说有多方面的用处:
就业援助
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获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这些补贴可以持续三年。
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如果自行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可以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财政给予报销其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也是三年。
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持有就业失业证的人员,如果失业前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且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高可以领取24个月。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
社会保险:就业失业证也是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重要凭证,个人可以凭借该证件享受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政策。
就业培训
培训机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会组织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发布就业动向和就业信息,并优先推荐失业人员到相关机构就业。
政府补助
各类补贴: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当地政府给予的相关补助或补贴,这些补助和补贴的具体内容和条件各地可能有所不同。
公共就业服务
免费服务: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以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
创业支持
创业资助:就业困难人员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创业资助。
综上所述,就业困难证对于持有者来说,不仅能够提高就业竞争力,还能享受多方面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度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并促进其就业和创业。建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申请和办理相关证件,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