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需要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政策制定与执行
制定和完善就业政策,包括就业促进计划、劳动力培训计划等,以提高就业机会和劳动力素质。
贯彻执行并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对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和责令限期整改。
就业市场信息服务
搜集、分析和发布就业市场信息,包括就业需求、岗位空缺、薪资水平等,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
负责建立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体系,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负责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化建设。
就业服务提供
为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寻找就业机会。
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农村转移劳动力需求登记、就业推荐、跟踪服务。
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工作,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
劳动力市场管理
管理和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管劳动用工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有序和稳定运行。
依法对本辖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险(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劳动安全、劳动环境、工作条件、最低工资保障、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就业创业扶持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融资等支持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创业活动,促进创业就业。
创建创业项目库、创业孵化基地和项目评审专家库,承担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和指导师的培训,审核认定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咨询和创业帮扶工作。
统计与预测
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劳动力年度供求预报预测制度和下岗失业情况预测预警制度。
资格审查与管理
负责吸纳就业和再就业享受政策企业及就业服务机构的资格审查、认定及管理。
负责管理和培训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其他相关服务
负责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查和认定。
负责改制企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备案。
指导市内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业务工作。
这些业务共同构成了就业局在促进就业、管理劳动力市场、提供就业服务和支持创业等方面的主要职责。通过这些措施,就业局旨在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发展,提高劳动者的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