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业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
非完全就业状态
充分就业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有工作,而是指愿意并有能力工作的人都得到了一个较为满意的就业岗位。在充分就业状态下,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
自然失业率
充分就业通常与自然失业率相关联。自然失业率是指长期均衡的失业率或充分就业的失业率,这时经济运行周期处在高涨或繁荣阶段,失业补助、社会救济、福利开支、社会保障等都可以接受。
摩擦性和结构性失业
充分就业状态下的失业主要是摩擦性和结构性的。摩擦性失业是由于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变化、信息不对称和需求偏好引起的职业转换中的暂时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则是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不匹配引起的。
动态优化过程
充分就业被认为是人力资源有效配置的优化状态。这种失业具有一定的自然合理性,属于劳动力人口的正常流动,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动态调整过程。
经济稳定的目标
充分就业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政府通过刺激私人投资、促进国家投资、实行累进税等措施来实现充分就业,从而推动经济稳定和社会进步。
微观与宏观的结合
充分就业既是微观居民户家庭实现收入最大化所追求的理性预期,也是宏观政府调控的首要政策目标。它满足了微观层面的公众需要和宏观层面的政府需要,是政府和公众理性预期目标的最佳耦合状态。
综上所述,充分就业的性质包括非完全就业状态、自然失业率、摩擦性和结构性失业、动态优化过程以及经济稳定的目标。这些性质共同构成了充分就业的多维度特征,反映了其在经济学中的重要性和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