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就业局)能办理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失业证
自身有残疾或丧失劳动力:不能上班工作的人员可以办理。
企业原因:企业营销经营不好,产品不对市场,产品库存积压导致工人下岗的情况也可以办理。
再就业优惠证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失业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以享受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
退休证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可以办理退休证,享受退休待遇。
就业证
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而未继续升学的,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由就业转失业的城镇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持《就业证》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机构需要此证件。
劳务派遣证
办理劳务派遣证,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需要此证件。
各种技术资格证
根据具体需求,可以办理各种技术资格证,如电工证、焊工证等。
职称
可以办理职称评定相关手续。
建议:
办理这些证件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具体的办理地点、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