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就业失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
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表。
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彩照。
学校出具的毕业或肄业证明(如适用)。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完整的职工工作档案(如适用)。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注销)的证明(如适用)。
停止灵活就业或停止自由职业证明(如适用)。
退役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安置证明(如适用)。
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如适用)。
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无,但要等待查询)。
失业证明(如适用)。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适用)。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适用)。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适用)。
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如适用)。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原件(如适用)。
劳动合同备案复印件(如适用)。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机构或通过政府网站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南,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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