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的就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毕业生求职择业
了解当年的就业政策和规定。
准备各种应考材料,如简历、求职信等。
获取相关就业信息,争取应聘机会,参加笔试和面试。
面试通过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落实工作单位。
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工作程序
总结当年毕业生就业状况。
制定毕业生就业政策。
确定年度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及日程安排。
审查、统计、汇总和向社会公布毕业生资源信息。
招聘单位招聘的主要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吸引毕业生应聘。
组织面试和笔试,筛选合适人选。
与被录用的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高等学校就业工作的基本程序
核对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查资格。
下发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组织毕业生参加招聘会、供需见面会等活动。
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
就业协议书签订的基本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需经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
签订协议书后,学校根据协议内容编制就业方案,并上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派遣与报到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户籍迁移证等相关证件。
办理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
到工作单位报到,开始职业生涯。
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未就业学生可在就业服务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结业、肄业学生需办理相应手续,学校将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
自主创业学生需办理创业相关手续,学校将档案转至创业服务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
建议毕业生在毕业前详细了解就业政策和程序,积极准备求职材料,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确保顺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