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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就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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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就业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在校应届毕业生

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或者学生证,均须标明当年规定时间毕业日期。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学历、学位证书。

未就业证明,可用档案托管证明佐证或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保障机构等开具未就业证明等。

社会人才

学历、学位证书。

工作证明,可原工作单位证明。

社保证明,可由社保局开具证明。

档案托管证明,需记载就业情况。

其他证明,可证明已就业即可。

非在职人员

待业证明,一般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

一般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原件。

证明本人处于无业状态的相关材料,如空白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公章)若干份、毕业院校就业指导处出具的未就业书面证明材料、报到证(针对高校毕业生)、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鉴证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可到街道、社区劳动部门办理)、居住证(针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市外户籍人员)。

建议:

根据个人身份(如在校应届毕业生、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人才等)选择相应的材料。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是涉及到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关键信息。

提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