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的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 “管理费用”科目。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实际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
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
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综上所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会计上主要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并在特定情况下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