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员是指 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短期全日制就业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进而实现就业的一项公共服务活动。该活动通常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并涉及以下方面:
见习期限:
一般为3至12个月。
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适用对象:
主要针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群体。
见习目的:
通过实际工作锻炼,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增强社会适应性,为未来就业打下基础。
政府支持:
就业见习由政府提供一定的支持,包括支付基本生活补助等。
总的来说,就业见习员是通过参与有组织的短期全日制工作锻炼,以提升自身就业能力和实践经验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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