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招用许可证;
招用审批表和 花名册;
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 暂住证、 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如适用);
国家准入控制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如适用)。
此外,根据个人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额外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与本人信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毕业证复印件(如适用);
照片(通常需要近期免冠2寸彩照,数量可能要求2张);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推荐信(由推荐人撰写,证明申请人具备胜任职位的能力和素质);
学历证明(申请人的学历证和成绩单);
技能证明(申请人的技能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
就业意向书(申请人签署的就业意向书,表明自己已经准备好开始工作);
就业证申请表(由所在部门填写的申请表);
档案接收函(如适用,针对毕业生)。
建议在办理就业证前,先咨询当地的就业局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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