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六项举措是指以下内容: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延续实施1年。
加强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支持社区生活、家政、旅游、托育、养老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发展。
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
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抓紧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
对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或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没有稳定就业的困难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做实就业创业服务
健全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跨地区共享。
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及时纳入临时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等范围。
这些举措旨在通过多方面的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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