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
促进就业合同:政府对签订合同愿安置长期失业者的企业两年内免收社会福利分摊金,并且每月补贴2000法郎。
青年就业合同:签订这一合同的企业主将被减免社会福利分摊金并享受政府补贴。
社会实践:法国的大学教育十分重视社会实践,学校与政府机关和企业建立密切联系,为大学生安排实习机会。
美国
联邦政府激励:为了鼓励大学毕业生到特定的地区或从事特定的职业,采取了许多激励措施,如免除或部分免除学生上学期间的就学贷款。
州政府激励:各州也有不同的激励政策,如提供就业培训、税收优惠等。
新加坡
滚动铁饭碗:新加坡政府通过调整宏观经济方案,从财政、技术、产业等多方面采取促进就业的措施,对因产业结构变化而下岗的职工实行有组织的再培训、再就业,以新工种换旧工种,保证绝大多数下岗人员重新就业的机会。
英国
公共就业服务:城市公用事业工程建设、垃圾清扫处理和加工、城市公园和街道绿化等部门的工作岗位由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购买下来,用以安置就业特困群体就业。
团结就业合同:地方政府机构和公益事业部门安排特困失业者就业,并同他们签订“团结就业合同”。
德国
重新融入社会工程:建立安置性企业,称为“重新融入社会”工程或“就业和结构发展公司”(ABS),帮助东部地区的大批下岗失业职工。
瑞典
以工代赈就业项目:举办市政管理、健康护理、文物保护和森林保护等就业项目,安置缺乏技能、文化偏低或年龄偏大的失业者。
以色列
生产自救性活动:组织长期失业者自愿参加开垦荒地、植树造林、绿化城市和城镇基础建设等生产自救性活动,并发给每人每月相当于540美元的最低工资。
智利
公共就业工程:1983年有13%的劳动力受雇于公共就业工程。
洪都拉斯
公共就业工程:1990—93年有5%的劳动力受雇于公共就业工程。
印度
收入—工资计划:为农村劳动力在农业淡季提供一定时间的生产性就业岗位。
匈牙利
公共工程计划:在受洪涝灾害地区帮助灾民修复房屋和生态环境。
俄罗斯
就业权利保障:国家实施旨在促进居民实现充分、生产性和自由选择的就业权利的政策,开发劳动力资源,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实现自愿劳动和自由选择就业权利的平等机会。
这些国家的就业政策各具特色,主要通过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就业培训、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鼓励企业聘用特定群体等方式来改善就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