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活就业社保人员是指 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社会保险。这种社保形式允许劳动者直接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社保覆盖的范围没有职工社保全面,仅包含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可以选择适合的缴费基数,通常是参保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
灵活就业的形式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涵盖了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
灵活就业社保旨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针对不同类别的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不同的社保优惠政策。例如,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并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社保需要个人全额缴纳社保费用,与职工社保相比,个人承担的压力较大。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和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间达到一定年限条件的,可以享受与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相同的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