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补贴
博士毕业生每月50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或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其他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毕业的硕士生每月12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为3年。
学费补贴
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生、本科生每人3万元(分两次发放,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先补贴60%,工作3年以上的再补贴40%)。
购房补贴
服务期满五年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购房补贴,具体金额和条件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
国家一次性补助(长期100万元);年薪70万元起;可以优惠价格购双学区产权房一套;并提供优厚住房补贴10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一人一议,不少于500万;提供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和实验用房等其它支持措施;由专职医疗保健团队进行专人对接,提供优质高效的VIP医疗保健服务;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就学等问题。
地方政策补贴
福建省:双一流学校就业企业可以享受人才引进补贴、科技创新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等多项补助政策。
九江市:对企业新引进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毕业生来九江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三年内分别为1000元。
长沙高新区: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享40万元生活补贴;属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所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享60万元生活补贴。
福建漳州:近5年内,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世界排名均位于前300名大学、毕业后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学术成果的博士,可以认定为E类人才,享受最少41.6万元的人才补贴。
湖北省公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75万元(一次性房票补贴50万元;生活津贴5万元/年,可享受5年)。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吸引和支持“双一流”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到各地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水平的提升。建议毕业生根据所在地区和具体政策,了解并充分利用相关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