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数是指 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群。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个体经营人员:
指通过个人经营获得收入的人员,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等。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指与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临时性劳动合同的人员。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包括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快递投送、网约送餐等新兴行业的从业人员。
失业人员:
指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失业人员。
辞职人员:
指主动辞职后未找到新工作单位的人员。
自谋职业人员:
指通过自雇方式获得收入的人员。
退休人员:
指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的人员。
未就业人员:
指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个体经济组织的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指个体经济组织的业主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
这些人员由于没有固定的全日制劳动合同,通常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则无法参加。
建议:随着灵活就业形式的不断增加,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关注和支持,提供更多的就业培训和社保保障,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和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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