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五大权利包括:
平等就业权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应受到歧视,包括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自由择业权
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职业,不受不当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择业、自谋职业。
获取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安全权
劳动者有权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中工作,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培训权
劳动者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这些权利共同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其平等、公正地参与就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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