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就业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劳动就业服务工作:
通过整合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建立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的就业服务体系。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包括农村转移劳动力需求登记、就业推荐、跟踪服务,以及指导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困难人员援助:
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工作。
创业项目库和孵化基地建设:
创建创业项目库、创业孵化基地和项目评审专家库,承担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和指导师的培训,审核认定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咨询和创业帮扶工作。
就业和再就业政策落实:
贯彻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就业和再就业统计:
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统计工作。
企业和就业服务机构资格审查:
负责吸纳就业和再就业享受政策企业及就业服务机构的资格审查、认定及管理。
就业服务机构管理:
管理和培训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工作。
就业市场数据收集与分析:
收集和分析就业市场数据,制定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指导和培训,促进就业机会的创造,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发展。
社会就业情况监测:
负责市社会就业、情况监测,收集、发布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提供人才交流、职业介绍及人事代理服务。
失业保险待遇管理:
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待遇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培训:
组织、协调对全区城乡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群众组织创业培训。
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
指导帮助各镇按照就业实名制对全市城乡劳动者实施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
就业援助:
对“4050”等就业特困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审核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重大政策评估:
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
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全民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与企业、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就业局努力实现就业机会的公平分配,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