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管委会(或就业局)的职责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政策制定与执行
制定和完善就业政策,包括就业促进计划、劳动力培训计划等,以提高就业机会和劳动力素质。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就业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职责。
就业市场信息管理
搜集、分析和发布就业市场信息,包括就业需求、岗位空缺、薪资水平等,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
收集、分析、发布全省就业信息,承担全省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管理、运行、监督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工作。
就业服务提供
为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寻找就业机会。
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农村转移劳动力需求登记、就业推荐、跟踪服务。
劳动力市场管理
管理和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管劳动用工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有序和稳定运行。
参与拟制并组织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管理制度,实施劳动力调查统计、就业失业登记和失业预警制度。
就业创业扶持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融资等支持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创业活动,促进创业就业。
创建创业项目库、创业孵化基地和项目评审专家库,承担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和指导师的培训,审核认定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咨询和创业帮扶工作。
失业保险管理
负责失业保险的相关事务,包括申报、登记和协助征收失业保险费,以及支付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其他相关职责
指导协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和流动就业工作。
承担省本级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政策咨询,组织实施劳务协作、劳务扶贫、劳务交流。
开展全省就业、失业登记和单位用工备案登记工作。
承办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粤就业管理工作。
这些职责职能旨在促进就业,为就业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和支持,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