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金的领取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毕业生
这些毕业生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实施高等教育。
来自贫困家庭的就业学生
贫困家庭的学生在毕业后,若在年底仍然没有工作并进行失业登记,有资格领取就业补助金。
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若在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可以领取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方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相关待遇。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申领流程
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补助金的申请对象和补贴金额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其他相关政策
一些地方政府还针对特定群体提供额外的就业补贴,如高平市对毕业五年内进入民企工作并稳定就业一年且正常缴纳社保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
重庆市针对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综上所述,就业补助金的领取对象主要是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毕业生,以及来自贫困家庭的就业学生。具体的申领条件和流程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