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到就业局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就业推荐
跟踪服务
指导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和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
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
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工作
创业支持
创建创业项目库、创业孵化基地和项目评审专家库
承担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和指导师的培训
审核认定创业项目
开展创业咨询和创业帮扶工作
人事代理业务
指导全省人事代理业务
受理单位和个人存放人事档案
代收代缴社会保险等服务
对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并监督、管理
其他辅助性工作
可能包括劳动力技能、创业技能培训
劳务输出的管理
就业困难群众公益岗位设置及管理
建议毕业生在到就业局工作时,可以重点了解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就业和创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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