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就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
通常需要提供二寸照片3张。
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私营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登记证:
如适用,需提供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适用,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登记备案表 和 就业登记花名册。
劳动合同: 特别是对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情况,需要提供常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经办机构出具的《就业认定证明》。 如适用,用人单位可携带单位书面承诺书、补办期间的劳动合同或已生效的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的法律文书等。 本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非必要)。 高中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 一份(非必要)。 如在报纸上刊登声明作废,需公示七日。 建议: 提前准备补办期间的劳动合同或法律文书:
户口簿:
学历证明:
失业证明:
报纸声明作废:
咨询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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