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申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员后
填写外来人员劳动就业申报表。
备齐流动人员的“三证”,即身份证、计生证(或未婚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本市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初次就业或由失业转就业的人员
用人单位需凭录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名册。
本市户籍人员需到外地就业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在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企业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用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劳动合同(灵活就业的提供常住地街道或乡镇公共就业人才机构出具的就业认定证明)。
招用户籍不在本地的劳动者,需提供合法的居住证明。
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照片(寸)。
就业失业登记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劳动者(含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就业登记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表。
照片(寸)。
劳动合同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常住地街道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认定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常住地出具的就业证明及居住证明。
提供缴纳统筹单据一份。
其他相关材料
简历、求职信、推荐信、学历证明、职业证书、成绩单、工作样本和面试准备材料等。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特别是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等关键证件。
根据具体就业形式(如用人单位招聘、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等)准备相应的材料。
提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公共就业人才机构,了解详细的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