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如下:
求职与协议领取
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本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双方协商与协议填写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并签名。
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注明毕业生档案的邮寄接收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
学校审核与盖章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填写好的《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院系,由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校将《就业协议书》的审核情况反馈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就业协议的分发与备案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留一份。
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省教育厅及学校留存联)送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并将有关信息录入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其他手续
若用人单位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审批。
对于考研、专升本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要说明情况,如用人单位在知情后同意签约,毕业生在录取研究生或升入本科后不承担违约责任。
网签平台(如适用)
毕业生可登录网签平台,在线申请纸质就业协议书,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必要的文件。
解约与重新签约
毕业生如需更换用人单位,需获得原用人单位的谅解和同意,并持相关证明至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通过以上步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以顺利完成就业协议的签订,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和就业安排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