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是 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该证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号,统一样式印制,劳动者即便到外省就业,也能持证享受到统一的就业扶持政策。
申请条件
本地户籍:
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人员,可到户籍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非本地户籍:
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到常住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在校期间可凭学生证申请就业创业证,离校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可直接向求职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
办理流程
本地户籍:
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未设社区或人力社保服务室的,可向所在地镇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直接提出申请。
外地户籍:
到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镇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代办。
作用
就业服务:
持证者可以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如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
就业扶持:
持证者可以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如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
失业保险:
持证者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失业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助。
注意事项
遗失补办: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遗失《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可申请补发。
有效期限:
各地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为《就业创业证》。
建议:
及时办理:劳动者应尽早到当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以便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
妥善保管:持证者应妥善保管好就业创业证,避免遗失或损坏,以免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