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签的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这份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共同签订的,旨在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三方协议对签约的三方均具有约束力,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的。随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签订三方协议的流程一般包括:
1. 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确定就业单位和岗位。
2. 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就业协议书,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 提交填写好的三方协议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4. 用人单位填写完毕并盖章后,由院系或学校就业部门审核并盖章。
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括:
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如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等。
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随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三方协议相当于给毕业生的一张“绿卡”,涉及毕业生档案、户口等重要手续的办理。在签订三方协议时,毕业生应注意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印章名称一致,并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询问是否可以接收档案、办理落户,以便确认后续的档案邮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