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就业技能培训:
组织专业师资力量进入贫困村开设各种就业技能培训班,帮助村民掌握相应的技能,提高就业能力。
安排就业工作岗位:
通过与当地企业合作,争取为贫困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工作岗位,并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提供就业政策咨询:
向村民介绍政府相关的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使村民知晓并享受政府力所能及的福利政策。
了解就业市场情况:
指导企业用工和指导求职者就业,帮助失业人员就业。
劳动就业服务:
包括城乡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职业介绍、劳动力市场建设、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创业培训、劳服企业管理、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等。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农村转移劳动力需求登记、就业推荐、跟踪服务,指导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等。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
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工作。
创业扶持:
创建创业项目库、创业孵化基地和项目评审专家库,承担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和指导师的培训,审核认定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咨询和创业帮扶工作。
人事代理服务:
指导全省人事代理业务,受理单位和个人存放人事档案,代收代缴社会保险等服务,对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并监督、管理。
失业保险管理:
指导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向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办理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相关工作。
就业和再就业政策落实:
贯彻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并对全市就业和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就业和再就业统计:
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统计工作,建立劳动力年度供求预报预测制度和下岗失业情况预测预警制度。
就业服务机构管理:
负责吸纳就业和再就业享受政策企业及就业服务机构的资格审查、认定及管理。
各类劳动力管理:
负责管理和培训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劳务派遣、劳务输出等工作。
小额担保贷款审查:
负责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查和认定。
劳动力市场建设:
负责建立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体系,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化建设。
企业职工安置:
负责改制企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备案。
基层劳动保障业务指导:
指导市内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业务工作。
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就业,为就业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和支持,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