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补偿艰苦就业 是指国家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而实施的一项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方式,减轻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经济负担,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的,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
具体来说,该政策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点:
补偿对象 :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且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
补偿标准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补偿方式
学费补偿金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没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则没有任何补偿。
适用范围
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地方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由各省份确定。
其他措施
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
这项政策最早起源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制度安排,旨在通过经济补偿和贷款代偿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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