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充分的就业指的是在一定市场工资水平下,所有愿意就业的劳动者都能够就业的状况。这并不是指每个人都找到了工作,而是指在某一工资水平下,所有愿意接受工作的人都获得了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状态下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这些失业通常是由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变化、信息不对称和需求偏好引起的职业转换中的暂时性失业。充分就业并不是一个绝对的状态,而是一个理想的经济目标,通过政府的干预和财政信贷政策刺激有效需求扩张,从而减少失业和扩大就业。
在国际上,充分就业的概念通常与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观点相关联。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了充分就业的概念,主张通过政府的干预和财政信贷政策来刺激有效需求,从而减少失业和扩大就业。他认为,充分就业状态下的失业率应该不超过5%。
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充分就业是指在一定工资水平下愿意就业的劳动者都能够就业的状况。这一定义强调了就业结构的优化和就业率的提高,同时也认识到在充分就业状态下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失业,但这些失业应该是暂时性的,并且可以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来解决。
因此,更加充分的就业不仅意味着就业机会的增加,还意味着就业质量的提升和就业环境的公平。这需要政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在开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中拓展就业新空间,从而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