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实现 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具体目标包括:
城镇新增就业5500万人以上:
规划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就业目标,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要超过5500万,以确保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以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状态。
就业局势总体平稳:
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就业局势总体保持平稳,避免出现大规模的失业问题。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注重提高就业质量,改善劳动者的就业环境和待遇,提升就业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
通过政策引导和技能培训,缓解劳动力市场中的结构性矛盾,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
加强创业政策支持,鼓励创业和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
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应对经济波动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就业的可持续性。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
扩大就业容量:支持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改善就业环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减负稳岗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提高就业质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
促进创业创新:强化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等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新就业形态的发展。
这些措施将共同作用,推动我国在“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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