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针对就业有多种补贴政策,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补贴类型:
就业见习补贴
对象:厦门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能为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合适的见习岗位。
标准:自2022年9月起,见习补助标准提高至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即2233元/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对象: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的人才。
标准: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租金补贴
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标准: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补贴。
创业项目启动补助和场地补贴
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标准: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每吸纳一名人员给予2000元就业奖励金及相关创业项目成果奖励和优秀奖励。
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对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在厦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且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标准:每人1500元/人。
春节期间稳就业奖补
对象:经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的企业。
标准:按实际生产天数每人每天给予150元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招工招才奖励
对象:企业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本市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的。
标准: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招工招才奖励。
劳务输入基地奖励
对象:输送初次来厦且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含)以上的劳动力。
标准:给予劳务运营机构2000元/人的输送奖励,给予通过年度考核的劳务运营机构5万元运营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象:考取自动化工程师、电工、钳工等证书的人员。
标准:考取以下证书且符合条件可以享受政府1000元起的补贴。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来厦就业和创业,促进厦门市经济发展。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补贴政策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