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精密的就业政策,旨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优先战略:
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和企业,扩大服务业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稳定发展增加就业,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培育就业新的增长极。
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
实现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通过多领域的政策支持,共同推动就业增长。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并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资金投入、设施建设、企业参与等方面加大支持,分行业领域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培训层次和补助水平,培养更多发展所需人才。
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国家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支持等措施,促进创业和就业。
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
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扶持,提高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授信额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研究扩大一次性扩岗补助对象范围。
提供就业“双选”渠道:
如青岛市实施的新一轮就业见习政策,通过设立就业“双选”渠道,优先吸纳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岗位。
激发活力推动就业提质扩量:
通过加大重点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健全企业用工服务“白名单”制度,推深做实“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支持各市、县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为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大岗位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全面提升就业质量和数量,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