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老师想要出国留学,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获得单位同意
在编教师需要获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才能申请出国留学。
满足语言要求
至少需要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如英语,否则无法进行留学。
具备经济条件
需要有足够的外汇资助或奖学金支持,以维持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提交申请
向单位提交申请,并经过单位、学校、人力资源部等多级审核。
签订协议
成功申请后,签订出国研修协议书,并开始出国研修。
选择留学国家和学校
根据自己的需求、预算、专业方向以及环境要求选择合适的留学国家和学校。
考虑其他因素
考虑留学国家的签证要求、生活成本、是否允许打工以及是否有奖学金机会。
学历认证
对于想要攻读全日制学历的老师,需要考虑留学时间与在职老师的寒暑假时间是否吻合,以及是否能获得全日制双证学历认证。
办理出国手续
持国外的邀请信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出申请,学院或部门经研究同意后通过行政办公系统向学校提出申请。
填写《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申请表》,校外事办报校领导审批。
与人事处签订单位公派出国人员协议书,缴纳公派出国保证金,办理长期公派出国人员离校手续。
在市公安局办理因私护照。
外国驻沪总领事馆、外国驻京大使馆申办入境签证。
进行出国前安全教育。
延长手续
如需在批准的出国进修期满前延长留学时间,需提前3个月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延长邀请信及资助证明,经批准后与学校重新签订协议。
回国报到手续
按时回国后,先到校外事办报到,再到人事处办理报到并恢复所有关系的手续。
建议老师在申请留学前,详细了解目标国家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与所在单位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